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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將以立法行動應對廢料進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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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時間:2018-08-07 16:07

     7月,越南自然資源和環(huán)境部舉行新聞發(fā)布會上,官員們表示,政府將“修訂關于廢物進口管理的法律文件,同時考慮到環(huán)境保護,并建立管理,控制和防止廢料貿易和進口的機制“。短期內,政府表示將打擊在港口停留超過90天的集裝箱。據(jù)新聞發(fā)布會稱,它還將要求港口“在允許卸貨前仔細檢查進口廢料集裝箱的環(huán)境許可證”。

   越南西貢解放日報8月4日報道,交通運輸部日前舉行會議,討論處理在港口存放的進口廢料措施。目前,全國各港口存放近6000個廢料集裝箱,主要集中在本市港口。據(jù)西貢新港公司稱,為了減少集裝箱存放的壓力,許多單位已頒發(fā)通報有關停止接收進口廢料,同時,把存放集裝箱轉至其他港口,并且審查清理、再出口或銷毀2500個存放集裝箱,因為上述集裝箱已存放逾90天。

  未來期間,資源與環(huán)境部提早公布企業(yè)和名單,廢料進口指標。這將是各航海公司、港口確定是否接受企業(yè)商品的根據(jù),避免運至我國而沒有收貨主或各家企業(yè)走私廢料,導致各港口被擁堵等情況。此外,只對有生產和再加工能力企業(yè)簽發(fā)許可證。獲準許的指標也不可超過企業(yè)生產能力。對于在港口存放期間,須從90天減至30天,若沒有任何企業(yè)前來領取,港口將再出口、把集裝箱遷移港口外、銷毀或清理以提高港口的商品流通率。

近日,越南總理阮春福(Nguy?nXuanPhúc)阮春福強調,要審查所有剩余的許可證,停止發(fā)放新的廢料進口許可證。自然資源與環(huán)境部應檢查過去許可證的批準情況,嚴格處理違規(guī)官員和企業(yè)。工貿部還必須重新審查臨時進口廢料的再出口問題。

  越南正在計劃采取立法行動來應對廢料進口問題。報道稱,越南將重新審查關于廢料進口管理的法律文件,以進行必要的修訂。據(jù)越南航海局稱,該單位已要求各相關機關對使用商品碼不同獲準許進口名單的廢料碼的進口鋼鐵、塑膠、紙料等商品的船船雙加強檢查。當各航海公司或貨主提出獲權利機關頒發(fā)并沒有到期的商品進口許可證和承諾領貨時間文件等卷宗才準許把商品從船上搬到港口。對于存放逾90天的商品就進行分類處置,而導致環(huán)境污染的商品須堅決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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